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近期 ,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针对代理机构,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 ,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经核查 ,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存在夸大宣传 、8月21日 ,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重点监管等措施 。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被产权人投诉 。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 ,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针对申请人,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 。虚增费用、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扰乱市场秩序。经核实 ,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 ,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 ,